法学院
1973年成立了法学院。当时奥姆罗德发布了一份里程碑式的报告,详细描述了法制教育的内容,并提出了二十年后的新需求。为了遵循奥姆罗德的指导,法学院采用了三个简单的阶段性学习方法:第一阶段是学术阶段,第二阶段是实用阶段,第三阶段则是学术阶段的继续教育。基于这一理念,法学院应运而生。该学院获得了律师委员会的认可,并以其卓越的学术水平和专业信誉为特点,为该机构的美好未来提供保证。法学院通过在线课堂的方式为学生提供硕士级文凭和学位。目前,随着在澳大利亚的投资和与塔斯曼合作的不断扩大,法学院将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与专业协会的合作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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